来源:济南软月建站 作者:软月互动 时间:2022-04-07 12:24:52 点击:0次
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
1、《广告法》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词:最高级、国家级、最佳、顶级、极品、第一品牌;
2、含有绝对化词义且无法通过客观证据证明,建议不要使用,如:绝无仅有、顶尖、万能、第一、销量+冠军、抄底、全国首家、极端、首选、空前绝后、绝对、世界领先、唯一、巅峰、顶峰等等。
广告法禁用词汇之“最”:
最低、最具、最高、最大、最新发明、最先进等、最、最佳、最具、最爱、最赚、最优、最优秀、最好、最大、最大程度、最高、最高级、最高档、最奢侈、最低、最低级、最低价、最底、最便宜、时尚最低价、最流行、最受欢迎、最时尚、最聚拢、最符合、最舒适、最先、最先进、最先进科学、最先进加工工艺、最先享受、最后、最后一波、最新、最新科技、最新科学。
广告法禁用词汇之“一”:
第一、中国第一、全网第一、销量第一、排名第一、唯一、第一品牌、NO.1、TOP.1、独一无二、全国第一、一流、一天、仅此一次(一款)、最后一波、全国X大品牌之一。
广告法禁用词汇之“极限“:
国家级(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)、国家级产品、全球级、宇宙级、世界级、顶级(顶尖/尖端)、顶级工艺、顶级享受、极品、极佳(绝佳/绝对)、终极、极致。
广告法禁用词汇之“诱导”
目前为止,我们还是会看到一些诱导性的文字,如:“什么再不抢就没有啦”、“错过了就没机会啦”、“全民疯抢”、“0首付”等词汇,说白了是指这类的产品很便宜啊,价格很实惠啊,物超所值啊,性价比高,或者是突然降价想要进行大甩卖之类的优惠活动等,但是这类的广告词存在了涉嫌诱导消费者去进行购买商品的行为,同样存在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是不被允许的,所以这类词汇被列入了广告法禁用词汇。
除上述整理的词外,其实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咱们推敲,以避免无心之举,最后被人钻了空子,举报就得不偿失了。
《广告法》出台后处罚力度很大,很多朋友在文字组织的时候,可能都没太在意,无意中会触碰到一些限制词汇,这里南京软月建站小月月给大家推荐一个小工具,复制你的文字内容,输入到工具里面,会自动帮你检测到文本中哪些词汇是有问题需要注意的,工具还是免费的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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